索??引??号: 13649/2022-321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公示
2022-11-21???16时46分 浏览次数: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医疗机构名称:兴隆易美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承德市兴隆县天马华庭商住小区6号楼001-005二楼、006一、二层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255-013082217D1522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户外、印刷品、网络

有效期:2022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6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承医广[2022]第11-17-38号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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