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04/2022-2519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承德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04-12???11时38分 浏览次数:

近日,承德市教育局、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财政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承德市文化和旅游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我为什么出台《若干措施》?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长期以来,我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师德师风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贾利民,全国优秀教师赵艳芳、赵亚磊、闫帅等为代表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教师,树立了承德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出台若干措施的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建立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形成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引导全市中小学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光荣感。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管理机制体制、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五个方面,出台了坚持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价值导向,加强引导浸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师德素养;深化法治纪律教育,依法依规执教;大力选树师德典型,持续正面宣传;严格课堂教学,守好讲台主阵地;严格教师准入,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提高教师地位,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权利保护,维护职业尊严;加强各方联动,引导形成尊师氛围;构建协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15条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全面勾勒出立体化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系

三、《若干措施》对师德违规问题处理有什么要求?

《若干措施》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经查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指导意见》给予组织处理和处分。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四、“双减”政策下,教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若干措施》明确广大教师做“双减”工作的坚决拥护者、有力宣传者、坚定实践者,坚决不参与校外培训兼职和违规有偿补课,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不超前、超纲教学,不得以班上部分学生在课外超前学习等理由加快进度、拔高要求、增加难度;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展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立足课堂,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到校外培训机构报班、让学生超前学习的焦虑;要提升作业管理水平,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

、《若干措施》有哪些尊师新举措?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时要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重要节庆日活动,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健全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多元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落实表彰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确定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对荣誉获得者后续支持服务。

《若干措施》鼓励支持医院、机场、车站等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开辟“教师窗口”,给予优先礼遇。鼓励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旅游景点等文化场所以及医疗、交通等社会机构面向教师提供具体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予以奖励激励。

《若干措施》依法维护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伤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有关部门要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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